「南院大王」掌兵權?

◎林煒舒/93年5月17日

 

  《天龍八部》是我最喜愛的金庸小說,每讀總覺不能釋手。研究金庸作品的專家及著作真可用「汗牛充棟」來形容,但該書有一項問題,至目前為止還未曾有人發現,改寫中的新版《天龍八部》亦沒有修正(金庸對史實相當在意,故事中只要出現與史實相出入者,均會以括號另作解釋)。

  這個問題就是:耶律洪基封蕭峰擔任「南院大王」,並命蕭峰統率遼軍征宋,那麼「南院大王」究竟是什麼官職?此職是否掌理兵權?原著中是這樣描寫的:耶律洪基「封蕭峰為楚王,官居南院大王」,並說「這楚王之封、南院大王的官位,在我遼國已是最高的爵祿」,且封耶律莫哥為「南院樞密使,佐輔蕭大王,勾當軍國重事」,而蕭峰的轄地則是以南京為主的幽燕之地。以上說法都有問題。

  中國史上朝代都有著「爵」、「祿」、「職」的分別。劉備的「宜城亭侯左將軍」,以漢朝的制度來說,「宜城亭侯」是「爵」;「左將軍」是「職」;漢朝食邑多少「石」就是「祿」。想當然耳,「楚王」是「爵」;「南院大王」是「職」,「祿」則未曾提及。

  《遼史》〈百官志〉將遼朝的制度講解得十分清楚:「凡遼朝官,北樞密視兵部、南樞密視吏部,北、南二王視戶部……。」況且金庸先生沒弄明白,北、南樞密院皆隸屬於北面朝官體系,亦即「宰相、樞密、宣徽……皆分北、南,其實所治皆北面之事。」由此我們可以清楚認知到,蕭峰當的官是「財政部長」(也可能是主計處長),耶律莫哥則是管理官吏任免的「考選暨銓敘部長」職位。

  《遼史》感慨寫道:「官生於職,職沿於事,而名加之。後世沿名,不究其實。」金庸此次對著作的大翻修,不曾發現「南院大王」並非南面官體系,或許可以考慮將蕭峰的官職改為「楚王、北院樞密使、南京留守」,以更符合歷史的真實性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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